关于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29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2.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qita/20220628165440148.html

相关附件:
  •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附件1.docx
  •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附件2.docx
  • 相关稿件:
  • 《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政策摘编:《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