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2022-07-19 来源:市药监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规定》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细胞治疗基础理论、技术手段和临床医疗探索研究的不断发展,自体细胞治疗药品为一些严重及难治性疾病提供了新的治疗思路与方法。其中,通过生物技术对所采集的患者自体细胞进行基因修饰和扩增,再回输患者体内的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以下简称细胞治疗药品),以其确切的临床疗效,成为肿瘤治疗领域最受关注的国际研究热点。细胞治疗药品作为一种全新的药品类别,相对常规药品,在生产、使用上有很大区别。为此,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制定了《上海市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细胞治疗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要求,督促本市细胞治疗药品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确保细胞治疗药品安全、有效、可及,推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规定》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本规定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药品注册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

三、哪些企业需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本市获批上市的自体CAR-T细胞治疗药品的持有人、生产企业、运输和使用单位、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从事与细胞治疗药品相关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本规定相关要求。其他类型细胞治疗药品的上市后监管也可参考本规定实施。

四、细胞治疗药品持有人和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有哪些要求?

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药物警戒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中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药学、微生物学、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或生物化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药物警戒负责人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相关专业背景。

五、细胞治疗药品持有人和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哪些环节?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管理,供者材料验收,药品生产、储存、配送和交接环节。采取委托生产方式时,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有效衔接。

六、细胞治疗药品生产在生物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细胞治疗药品生产应当在独立厂房区域内进行,生产过程应当尽可能采用密闭系统和一次性耗材,减少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对于含有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供者材料和制得的细胞产品,应当在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的单独隔离区域进行生产和贮存,并采用专门的生产和储存设备。

七、细胞治疗药品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如何开展数字化建设?

企业可以参照药品生产过程数字化追溯相关标准规范,建立覆盖供者材料验收、生产、检验、放行、运输、交接等全程数字化追溯系统,以保证生产活动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八、细胞治疗药品持有人发布医疗机构名单有哪些要求?

持有人应对采集供者材料和使用产品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在其网站发布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名单,以方便患者查询。本市两款上市CAR-T药品在注册获批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持有人将医疗机构名单报告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供日常监管。为方便企业,现阶段持有人也可通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报。

九、细胞治疗药品的供应链建设有哪些要求?

参与细胞治疗药品供应链的单位,应当具有符合细胞治疗药品配送储存需要的冷链存储设施设备、信息化设备、监控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及专业人员等,能够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的质量监管。持有人可以参照《自体CAR-T细胞药品供应链管理规范》(T/SHPPA 011-2021)等相关供应链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供应链。

十、《规定》的实施期限是如何规定?

为加强本市已上市细胞治疗药品的监督管理,结合国内尚未出台相关针对性监管规范依据,本制度文件为暂行规定。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有效期为2年。

相关稿件:
  • (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