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同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增加诊断试剂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复函
2024-09-25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药监综药管函〔2024〕485号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你院《关于申请增加诊断试剂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函》(中检质管函〔2024〕8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加许四宏同志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诊断试剂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承担诊断试剂批签发证明文件的签发工作。
为确保诊断试剂质量和安全,相关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应当持续组织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批签发报告审核等工作,切实发挥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审核把关作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9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40924154145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