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4年第12号)
2024-03-22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其中,《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3-15)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

  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他氟前列素、他氟乙酰胺、曲伏前列素为新增禁用物质,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9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

  2.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

  5.光反应性活性氧(ROS)测定试验方法

  6.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U937细胞激活试验方法

  7.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

  8.28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9.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10.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11.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

  12.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

  13.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

  14.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

  15.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

  国家药监局

  2024年3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40321171624153.html

相关附件: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doc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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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4.doc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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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1.docx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2.docx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3.doc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4.docx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