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2022-12-30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jmhzhptg/20221229195623179.html

相关附件:
  • 2022年第125号公告附件.doc
  • 相关稿件:
  • 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 明确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