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综科外〔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1〕50号)规定,现公布药品监管系统2021年检验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机构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高洋、吴一楠,88330562、88330502
附件:2021年能力验证计划满意名单.doc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1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zh/20220128111000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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