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专家修订稿)进行评估论证的通知
2009-05-04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沪食药监药安〔2009〕255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GMP专家修订稿进行评估论证的函》的要求,为了综合评定药品GMP专家修订稿标准对药品生产企产生的利弊影响,我局委托上海医药行业协会汇总分析部分企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有关企业针对药品GMP(专家修订稿)组织讨论。
2、填写《药品GMP(专家修订稿)评估论证信息调查表》(见附件),并于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专家修订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专家修订稿说明、药品GMP专家修订稿评估论证方案的内容请登陆我局《行政审批系统》(xuke.yjj.sh.gov.cn)“最新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联系人:刘丹华(安监处),63356105;倪弘洁(行业协会) 63278396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