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发生器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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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对蒸汽发生器改造工程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蒸汽发生器改造工程
2、项目预算:74.44万元(超过此项目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3、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需统一按照此清单进行报价
4、项目工期:15日历天
5、服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内
6、技术要求:
6.1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根据比选人的实际需求负责实施。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项目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若有变更,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根据要求进行施工,如在实际施工情况中需进行工程变更的,要严格按照变更流程执行,进行书面汇报,并经比选人及其委托监理单位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做好与园区内各部门的配合对接。需要和园区、园区物业、其他第三方发生的各种接驳、移位、配合工作以及可能产生的所有相关配套费用,均由中选人负责。
(5)协助比选人和相关主管部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验收按本项目合同以及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进行。
(6)负责项目售后服务。
6.2项目管理要求
(1)在项目实施期间,中选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选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2)中选人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并经比选人认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实施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比选人同意,中选人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比选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选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中选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按项目实际进度与环节落实所对应项目整体及各环节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管理与实施记录。
(4)中选人应严格参照执行国家与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主动落实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的管理和考核等有关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建立安全用电、动用明火申请批准等制度,防止隐患和落实好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和原有装饰保护要求,确保作业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不影响正常办公区域正常工作,安全、文明实施本项目系统集成工作。
(5)中选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遵守比选人的规章制度并提供实施人员名单。
(6)本项目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将纳入比选人的管理范围,中选人在此过程中须服从相关管理协调。
7、服务标准与验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比选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2)本项目验收将由比选人组织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
(3)本项目中选人提供的施工方案最终需满足匹配现有3套高压锅(山东新华XG1.DWA-1.0B一套、山东新华BIST-A-D2320-C一套,Fedegari FOB5XL一套)的蒸汽压力及流量需求,中选人需在施工前再次与设备厂方进行确认。提供的蒸发器需为国内行业主流品牌,且不属于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4)施工图纸由中选人出具,并提供符合物业和行业要求的竣工图纸,施工前,最终图纸和施工内容必须签字确认,难以通过图纸明确的内容需现场放样认可。设备承重需符合园区楼宇管理规范。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供应商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注:有关格式按附件所附格式要求):
(1) 响应书(原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书(原件加盖公章);
(3) 技术规格偏离表(原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设计方案(如有);
(10) 实施方案;
(11)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2 响应报价书
(1) 参照相关政府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有关收费标准,自主报价。供应商填报的单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施工修复费、措施费、管理及利润及增值税等。
(2) 结算方式:供应商应参照本清单数量,参照图纸,踏勘现场,充分考虑各种价格因素后合理报价。综合单价闭口包干(即按响应单价计取),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以审定价为准。
(3) 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今后工作中所包含风险、责任后进行报价。
(4)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5) 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6) 报价书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
(7) 主材品牌要求:
供应商需按根据报价要求填写品牌规格型号,作为中选后的相应材料品牌要求使用。
1.3 报价货币
本次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4 比选有效期
(1) 比选有效期为比选人规定的递交之日后90天,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比选人于原比选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比选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
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编制一式二份的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与书面文件内容相当的电子文档一份),每份响应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且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必须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委托受托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 各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采用胶装。
(4)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5) 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封套内密封,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套外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及“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时间)。
未满足前述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取消响应资格,并原样退回。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10:00,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二期23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
邮 编:201203
联 系 人:焦广睿,电话50798187
传 真:50798187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