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推荐性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腹腔镜标本取物袋》意见的通知
2026-08-07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药监综械注〔2026〕17号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6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计划项目编号N2026043-T-sh,标准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腹腔镜标本取物袋》)有关内容,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腹腔镜标本取物袋》征求意见稿和相应的编制说明以及《意见反馈表》发往您处。本标准建议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实施。
请您对标准全文进行认真审阅,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反馈至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4)秘书处,以便秘书处对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处理。如无意见,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视为无意见。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凌霄花路300号
邮 编:201318
电 话:021-38019900-122806
E-mail:tc94mishuchu@126.com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