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避孕与妇产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实施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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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了解全国避孕与妇产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标准的实施情况,结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要求,现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实施评价工作。标准清单如下:

微信图片_20250314095256.png

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前反馈至秘书处。填写方式如下:

1. 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维码2.png

 2. 访问链接:https://www.wjx.cn/vm/ryxKIkT.aspx

 

秘书处联系方式:

全国避孕与妇产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话:021-38019900-1221

 箱:sactc1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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