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xzhgfxwj/20221026164304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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