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年第92号)
2022-10-27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xzhgfxwj/20221026164304199.html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