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1-09-29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市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三部分。重点推出13项工作举措,突出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数字治理新模式、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和完善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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