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市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本市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拟将30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聘任为市级药品检查员。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电话:021-63111753
邮 箱:zhangqi@smda.sh.cn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28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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