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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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37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9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小贴士:

检查项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

炮制是指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中药材采取净、切、蒸、炒等规定的工艺进行处理的过程,起到加强药物效用,减除毒性或副作用,便于贮藏和便于服用等作用。

性状是指药品的物理特征或外观形状,性状不合格,可能会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

水分是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受药品包装或储存环境影响,在储存和流通过程中引湿所导致。

微生物限度指检查药品中受控微生物的量。

重(装)量差异是药品制剂均匀性的指标之一,主要检查最小单位药品的重(装)量均匀度是否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单剂量装产品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影响用药疗效。


相关附件:
  • 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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