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检查公示(第319号)(2020年3月3日)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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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上海津村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16日。
监督电话:021-50121858;传真:021-50121866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781号;邮编:201203
邮箱:ypspbgs@smda.sh.cn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检查目录(第319号)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
2020年3月2日
药品GMP检查目录(第319号)
序号 | 受理编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001100819000610 | 上海津村制药有限公司 | 颗粒剂、中药提取车间 | 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 仇佳思、邹任贤、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