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的通告(2020年6月17日)
2020-06-17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0年  第10号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我局组织编写了《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 上海市药监局关于发布《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