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市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的通告
2026-10-09 来源:市药品监管局      文号: 沪药监通告〔2026〕22号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市药品监管局评估后确定了本市第二批28家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第二批上海市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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