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长三角地区开展医疗器械广告跨区域审查试点
2026-01-28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医疗器械广告跨区域审查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聚焦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中的堵点问题,通过创新审批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申请,在长三角地区实行“一次申请、一地审查、一号核发”,从“小切口”入手,通过务实举措,切实降低广告申请人办事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效能,为改革完善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原文地址: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6/art_a7d6479b10ed4cb08458e0eed90e2e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