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发布
2025-06-1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

  《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已具有的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公告》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消费品召回中的责任和义务,是召回监管工作从线下延伸到线上的一个小切口,更具精准性和有效性。

 

原文地址: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5/art_80e652f4d91349a2a8380740e3ace4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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