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0~2021版)》的通知
2021-10-12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沪药监法〔2021〕160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0~2021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0~2021版)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 沪药监法〔2021〕160号附件.docx
      •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