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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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监综〔2021〕79号

机关各处、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2021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按照《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要求,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核心,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

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部门新增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稿件。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图示图解、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

维护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明晰权力边界。

二、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提升监管公信力。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情况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依托“信用上海”等信用门户网站,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重点围绕助推疫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科技攻关、加快推进浦东新区“一业一证”综合性改革、实施本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质增效扩能行动、推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谋划化妆品品牌建设等方面政策文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升公众对药品监管领域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推进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结合2021年本市药品监管重点,梳理涉及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方面重要政策或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形成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在上海药监官网发布。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按照程序流程办理。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四、强化社会共治和回应互动

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依托各方力量,丰富科普内容,拓展云直播、VR展示等新颖形式,打造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暨清理家庭小药箱等宣传品牌。结合主题宣传,在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期间,组织线下公众开放活动,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

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和互动。综合应用留言板、政务新媒体等收集网民对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加强社会舆情监测研判。提升政民互动的在线响应能力和响应速度,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五、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修订,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提升标准目录有效性和全面性。在局官网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联动展示。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应用。加强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海药店APP、“随申办”APP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六、加大工作保障和监督力度

加强组织保障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例会机制,定期分析重点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加强业务法律法规中公开要求学习和研究。

强化政务公开培训考核。不断增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评价,结合评价结果整改优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市政府要求,对成绩优秀和工作突出的,做好推优评先。

优化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和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全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系统上线,提升办理效率。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收费管理,按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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