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宣传知识——教你读懂化妆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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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标签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国家标准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上基本内容包括:


 国产化妆品标签: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批准文号(仅特殊用途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标签 :产品名称、原产国、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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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全成分标识是化妆品标签的一个基本要求。
这对于提高消费者知情权,
保护消费者健康有重要作用,
同时,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测和管理。


 化妆品的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的化学物质,比如增稠剂、pH 值调节剂、色素、防腐剂、防晒剂、调理剂和保湿、抗皱、祛斑等功效物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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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世界主要的化妆品市场,比如欧盟、北美和日本等地区和国家都采用了化妆品的全成分标注要求,即在产品销售包装上按照相关的规定把产品的成分标注出来。欧盟和北美标注成分时都统一了标注名称,即以《国际化妆品成分字典》为依据,统一采用化妆品成分国际命名 ( 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 INCI) 来标注,有助于成分的标识统一,便于管理和监督。


 在我国,化妆品全部成分的标注方法和要求要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5296.3 -2008) 的规定。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如果成分表中同一行标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名称时,在各个成分名称之间用“、”予以分开。如果成分的加入量小于等于1 % 时,可以在加入量大于1 % 的成分后面按任意顺序排列成分名称。香精中的香料、辅助成分、载体可以作为一个成分,用“香精”一个词进行标 注,和其他成分一起按照加入量的顺序列入成分表中。


我们有时候看彩妆产品的成分表,一般会在成分表的最后看到如CI 19140等着色剂的成分信息,CI是指着色剂的索引号,索引号后面加上5位数字就是指具体的着 色剂名称,如CI 19140就是一种黄色的着色剂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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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北京日用化学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良,北京工商大学化妆品系教授何聪芬,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皮肤科副主任医师田燕,北京工商大学化妆品系 教授赵华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科普工作的大力支持!)



(转载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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