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键岗位”,这场“沪药法治大讲堂” 专题宣贯解读《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4-05-30 来源:市药品监管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市药品监管局会同上海市医药质量协会、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沪药法治大讲堂——《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专题宣贯交流活动。

1.jpg

  活动聚焦“关键少数”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围绕本市近期出台的《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法律依据、总体框架和内容,详细解读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职责、培训和考核、变更和授权、健康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要求等内容。督促本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风险意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市民群众用药安全。

2.png

  此次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各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局、直属单位,本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负责同志近3500余人在线参加活动。部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以及单体药房的参会企业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