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刘歆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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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的决定》(沪药监人〔2021〕170号),表彰30位近年来在本市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授予“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称号。30位“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是本市广大药品监管工作者的缩影,局网站和公众号陆续刊发他们的先进事迹简介,号召各级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同志以他们为榜样,继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落实责任担当,“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为保障本市药品安全、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刘歆,现任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医疗器械体系部部长,正高级工程师。她参加医疗器械监管工作17年,是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查员、境外检查员。
疫情期间,刘歆同志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带头冲在一线。大年初一一早,得知某企业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盒核查任务被紧急提前,她立即取消休假,连续驱车3个半小时直奔核查现场;次日又作为核查组长紧急赶往另一家企业核查。她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多次赴企业现场讲解,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耐心帮助企业提升申报速度,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应急审批产品安全生产,为防疫急需医疗器械及早投产作出贡献。她主动承担防疫用医疗器械检查要点编写工作,参与防护服、口罩等应急审评产品检测项目确定和内部程序完善工作,多次为诊断试剂审评核查提出中肯建议。2020年作为“抗疫先进个人”,被市药品监管局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