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16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25 来源:市药品监管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沪药监提案〔2024〕39号

叶永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您在充分调研药品零售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基础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药店布局、深化三医联动、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等建议对于促进本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结合相关工作实际,综合市商务委、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的会办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本市零售药店合理布局

  一是本市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及新建社区配套服务网点建设,持续加强热点、盲点区域规划引导。截至2023年底,本市零售药店共计4458家,每家药店平均覆盖人口数为5610人;全市零售药店密度平均值为0.68家/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密集度高,竞争强。其中,虹口和静安区高于5家/平方公里,黄浦、徐汇、普陀、杨浦等区高于3家/平方公里;金山、松江、奉贤、青浦、闵行、嘉定等郊区,零售药店覆盖人口数虽低于全市平均值,但自2021年市药监局、市商务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全市新开办药店数量靠前的区域依次为浦东、闵行、松江、宝山、嘉定、青浦、奉贤、金山,偏远郊区居民用药可及性在逐年提高。

  二是推动“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本市药品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拓展“互联网+”业务,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目前全市开展网络销售的药店达3500余家,占比80%以上。结合线上医保支付试点等政策利好,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加强院边布点、开拓互联网医院医保限额缺口市场、深化与微医等互联网医院平台多领域合作,培育市场竞争新赛道。为解决市民夜间购药不便问题,市药监局指导部分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数字药仓课题研究,推动零售药店数字化转型实践,更好地满足市民用药需求。

  三是市药监局结合最新的法规要求和零售行业发展实际,对原《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中。修订内容中,特别增设了关于自动售药机、数字药仓以及远程药学服务等条款,既反映了当前药品零售行业在服务模式和技术应用上的创新与发展,也彰显了监管部门与时俱进,持续优化监管举措的工作作风,相关内容将有助于提高郊区或盲点区域药品的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市民购药的便利性。

  二、深化三医联动,加快处方外流

  一是做好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为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更好地服务健康上海建设,2023年7月,本市出台《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将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参保人员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执行与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二是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本市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统筹药店目前已基本全覆盖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能够流转到门诊统筹药店。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加强沟通,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电子处方流转工作。市药监局依托“随申办”移动端不断优化“上海药店”数字化服务平台药品查询、药店查询、药师服务等功能,同时加强药品质量和流通监管,为满足市民就近配药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电子处方平台的便捷应用,在确保方便老年人购药的同时,稳步推动电子处方的全面使用。

  三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专业化、多元化发展。专业药房作为承接处方外流的重要载体,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是第一要务,本市向来支持药品零售行业从单纯销售药品向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转型,持续加强对新产品、新业态的风险研判和监管对策研究。同时围绕专业能力提升,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普法宣传。近年来,上药云健康的“益药·药房”项目,依托“线下专业药房+电子处方+云药房”,在新特药领域已建立起规模领先的DTP专业药房体系。第一医药通过调整商品结构、拓展业务渠道、提升专业能力等,不断满足大健康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三、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推动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零跑动。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网办,于2023年上线全国首个集成式企业登记网上服务平台—“上海企业登记在线”,为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提供“全环节”“全类型”企业登记全程网办服务,以数字化方式有效提升分支机构登记质效。申请人可线上申报变更信息、提交电子材料、在线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二是积极推进本市药品零售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对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相应的变更实施联办。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首页,点击 “高效办成一件事” 特色专栏,进入“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服务入口。也可通过企业专属空间,点击“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弹窗进入服务专区,登录“上海企业登记在线”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通过系统问答形式,根据企业自主选择的变更(备案)事项,自动关联可能需要同步变更(备案)的其他事项,从而实现申请人同时申请,联动变更多张证照。

  三是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智慧好办改革工作,运用智能引导、综合预填、智能预审等信息技术,持续优化“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同时加强窗口高频咨询问题汇总梳理,进一步做好窗口相关政策服务指导。

  由于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与其连锁直营门店可能隶属于不同的行政区,且涉及市区两级许可事权,目前变更联办仅适用于同一市场主体的证照联办。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研究针对大型连锁企业分支机构办理登记的便利化举措,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研究通过集中办理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分支机构登记服务水平,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再造。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市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3日

  联系人姓名:宋莉          联系电话:54909098

  联系地址:徐汇区宜山路728号   邮政编码: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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