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932号提案的答复
2024-05-30 来源:市药品监管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沪药监提案〔2024〕34号

吴蓉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药物购买的提案”收悉。结合市药监局职能及市教委、市公安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关于强化预防性教育、加强医学评估和协同作战等措施的建议,对防止药物滥用,严控药品非法交易,维护公共健康和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市药监局高度重视青少年药物滥用现象,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基础上,聚焦特殊药品监管,强化药物滥用监测,加大科普宣传引导,持续净化青少年安全用药环境,引导青少年提高安全用药意识,维护青少年用药安全和身心健康。

 一、关于组织预防性教育活动方面

  一是强化特殊药品安全监管,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在法律法规层面,针对青少年药物滥用问题,国家已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特殊药品管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青少年从正规途径购买或超量购买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禁止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药品零售企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也规定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网络销售。对于存在非法制毒风险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原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及《上海市禁毒条例》中均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实名登记,限量购买等。同时,2019年市公安局、市市场局、市禁毒办联合市药监局发文要求本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复方制剂时需采取身份信息登记采集等措施,推动新形势下对特殊管理药品监管方式和手段的信息化、智能化升级。在加强监管方面,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依托咪酯注射剂的滥用问题,国家药监局、公安部、邮政管理部门等多次联合发文,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寄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2023年市药监局先后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芬太尼类药品经营专项、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等多个专项治理,持续保持对特殊药品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上述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二是建立完善监测体系,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市药监局一直密切关注青少年的药物滥用情况。2023年,本市药物滥用监测网点基层报告单位达264家,监测网络已覆盖本市所有社区。建立7家试点医疗机构作为本市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单位,其中国家级试点医疗机构2家,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据统计,近三年监测中心共收集青少年药物滥用报告十余份,未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三是开展安全用药进校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市药监局结合每年禁毒宣传教育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组织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如在世博轴广场开展“禁毒防艾 健康人生”宣传活动;通过“上海药物警戒”微信公众号发布“谨防药物滥用毒害青少年”“这些药品出现滥用,主要是青少年!三部门出手”等文章,普及青少年合理用药及药物滥用危害;部分区还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安全用药”为主题的绘画作品征集巡展活动等。市公安局会同市妇儿工委等部门,依托妇联组织工作网络,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市教委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在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基础上,以“多病共防”为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建设健康教育资源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二、关于建立协同作战的机制方面

  一是加强行刑衔接和风险会商。聚焦青少年健康和药品安全,2023年,市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制定《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涉案物品检验和处置、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等机制。各部门协同作战,围绕风险防范和案件查办,多次召开风险会商会,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二是加强网络监管和联合整治。针对近年来非法网络购药隐蔽性强,证据难以固定的特点,市药监局建立了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依托先进技术手段对药品网络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同时,市公安局在侦破一批妨害药品管理和制售假劣药品等案件的基础上,在本市开展一系列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本市违规购买、滥用药物等行业乱象,有效维护本市青少年健康和药品安全。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更新。为了确保特殊药品及潜在成瘾性药品全面及时纳入监管监测范围,市禁毒办联合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定期更新发布相关品种名单,严格落实监管监测各项工作。

  下一步,市药监局将会同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等部门持续做好青少年安全用药和禁毒宣传工作,强化对青少年药物滥用监测数据与趋势的分析运用,为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加强监管,严防特殊药品流弊风险,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百姓用药安全和身心健康。

  最后,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本市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姓名:冯飞飞             联系电话:54909073

  联系地址:徐汇区宜山路728号   邮政编码: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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