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处
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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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和食品安全督查、督办职责。
2、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监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4、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5、牵头组织协调、制定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督和抽检(含快检)、风险监测和评价、预警和交流的计划并督促实施。
6、汇总食品安全许可、监督、抽检、执法和处罚信息。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食品监管相关诚信制度的建设。
8、组织制订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