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监管处
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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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本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诚信制度的建设。
2、贯彻落实国家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和食品抽检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
3、制定本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抽检(含快检)年度工作计划、监督管理制度、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4、承担高风险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分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行政许可工作,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5、受国家总局委托,负责对本市生产的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的资料受理和现场核查。
6、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证无照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8、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