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监管处
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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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本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相关产品,下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推进食品流通环节相关诚信制度的建设。
2、贯彻落实国家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和食品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
3、制定本市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抽检(含快检)年度工作计划、监督管理制度、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区县分局食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工作,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5、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超市、商场和食品市场内的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食品流通环节无证经营、小熟食店整治。
8、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