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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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培训工作计划》已经第7次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7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2016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培训计划》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适应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的要求,围绕依法行政、食药安全监管等内容,以实务培训、基础培训、综合业务培训、职业化培训等相结合,为努力培养信念坚定、高效务实、敢于担当的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化、职业化监管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监管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制度和课程体系,遴选首批50名“四品一械”市级培训师资库,建立11个覆盖“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环节的实训基地,建成网上培训平台及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本市相关院校、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1、制定食品药品监管培训三年规划。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人才培养要求,加强培训工作顶层设计,制定食品药品监管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及具体实施项目;探索与专业化、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相适应的培训课程体系、管理体系。(10月底前完成)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实训基地和培训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师资管理办法》、《职业化培训考核办法》等5项培训工作制度。明确培训责任与分工、组织管理、师资管理和激励考核等机制和措施。(7月底前完成)

  3、推进课程设置和课件库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202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培训大纲》,结合本市食药监管职业化队伍建设和食药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课程设置方案,开发特色课程。建设课件库,对各培训课程制作多媒体课件并及时补充完善,加强与第三方合作,探索情景式培训课件等新型课件制作。(12月底前完成)

  4、加强师资库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培训师资库,以本系统骨干力量为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专业人员为辅,首批建立50人的市级培训师资队伍。遴选确定11家实训基地(食品生产1家、中央厨房1家、保健食品生产1家、药品生产1家、药品经营1家、医疗器械生产5家、化妆品生产1家),基本覆盖“四品一械”监管各环节。(6月底前完成)

  5、加快培训信息化建设。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共建,加快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和多媒体电化培训场所建设,推进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网上培训、网上考核、学分统计、师资管理、培训管理等培训信息化建设。(7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重点培训项目

  2016年计划开展五大类35个项目、62个班次的重点培训,共计培训4390人次(不含基层入职培训和局机关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培训项目见附件。

  1、主体培训。一是开展区县食药安委、食药安办主任培训班,主要以学习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统一思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等培训内容为主。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一把手培训班,对象为区县市场监管局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主要以学习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等培训内容为主(分二期,集中授课与考察相结合)。三是开展基层监管所所长轮训班,主要以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以及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能力培训内容为主(分二期,集中授课与本市相关企业考察相结合),计划2年内对全市各基层所所长全员轮训。四是开展系统党组织书记(委员)培训班,主要以学习履行抓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内容为主(集中授课与考察相结合)。

  2、职业化检查员培训。加快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全年计划开展3期食品生产检查员培训班、3期药品GMP检查员培训班、1期化妆品生产许可核查员培训班、5期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培训班、1期药品GSP检查员培训班,共计培训1390人次。培训方式以现场实训为主,并结合考试或考核,主要培养检查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3、专项培训

  (1)业务类:重点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新法律法规和抽检、应急管理、行刑衔接等内容,共17个项目,1890人次;

  (2)综合类:重点培训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法制、信息化等内容,共9个项目,共计培训790人次。

  4、基层监管人员入职培训。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监管人员入职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上海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入职培训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总局干部网络学院、集中授课等形式,组织基层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和实施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5、局机关人员监管应知应会培训。由局组织人事处牵头,药化监管处、器械监管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食品餐饮处、稽查处、法规处配合,以“四品一械”专业知识及监管实务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制定培训课程并对局机关公务员集中开展培训和考核。

  6、对口支援培训。由局规划财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市对口支援领导小组2016年对新疆喀什和西藏日喀则地区对口援建工作要求,为喀什和日喀则两地开展为期3个月的5名技术人员培训和5名行政人员挂职锻炼,并实地前往喀什和日喀则送教上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培训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的有效手段,是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目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整体部署、具体指导、协调推进。

  (二)上下联动,分级培训

  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各培训班的牵头处室要根据培训计划确定的培训内容,细化方案,选择优质师资,实施培训任务。培训中心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培训相关保障,并按年度预算和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培训经费。培训中心和组织人事处每季度报告培训工作执行进度和预算实施情况,确保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应根据本计划确定的培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的业务培训计划,开展上下联动、分级分类对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本年度在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方面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明确责任,从严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监督,年底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局机关各处室培训情况列入处室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的业务培训情况和基层人员入职培训完成情况将纳入市食药安办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每位干部职工的培训情况应列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