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代理服务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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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对进口仪器外贸代理服务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外贸代理服务遴选项目

2. 简要服务内容:进口货物的外贸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外贸合同、办理进口批件和最终用户声明、代办进口货物免税证明、对外付款、报关、办理商检法检、卫检、动植物检验检疫、物流、保险、索赔、开具结算发票、开具银行保函以及上海食药检院交办的与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服务相关的工作。

采购内容由甲方与乙方就每笔委托事项签订的代理协议或订单具体确定。       单次服务期限为项目完全结束。

3. 遴选数量:2家

4. 服务期限:自外贸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内上海食药检院不承诺入围供应商代理的具体合同数目和金额。

5. 支付方式:服务费用包含在进口货物货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有有效的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证明文件,包括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或互联网+海关企业信息基本截图;

4. 熟悉海关科教用品免税进口的相关政策,具有近三年内为高校或事业单位代理进口货物的业绩,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外贸商务、通关、物流服务。

5. 具有专业的进口代理业务团队,拟派直接负责我校业务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不少于三年为高校或事业单位进口货物的经验,有较丰富的大型仪器设备进口的操作经验和能力。

6. 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经理除离职外,不得更换;整个合同期内,项目经理更换2次,即取消代理资格。

三、 遴选截止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二期药检楼232房间。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四、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

联 系 人:焦广睿

电    话:021-50798187

 

相关附件:
  • 外贸代理服务遴选项目遴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