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年4月发布的降低医疗器械再注册收费是否继续有效
我局已于2025年1月16日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上海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执行《关于阶段性降低上海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沪药监公告﹝2024﹞1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