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市是否仍要求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线上备案
根据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办者应当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前在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等信息。未提及同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目前,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开设的临床试验方案网上备案报送平台(http://xuke.yjj.sh.gov.cn)仍在使用,欢迎有意者进行网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