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申请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向省药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细则》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