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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申请删去《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注的“供注册申报用”字样
留言内容: 生产产品种新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如何申请删去《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注的“供注册申报用”字样?
留言时间: 2024-12-05
回复时间: 2024-12-09
回复内容:

申请人进入上海市药监局申报系统(https://xuke.yjj.sh.gov.cn)点击“一网通办登录”后,在新开页面依次点击【申报记录管理】(若显示)、【登记事项变更】选择【非实质性变更】报告要求:如实填写本次变更的情况说明,并上传《药品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

回复单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