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进入上海市药监局申报系统(https://xuke.yjj.sh.gov.cn)点击“一网通办登录”后,在新开页面依次点击【申报记录管理】(若显示)、【服务事项申报】、【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管理备案和报告——上传入口】、【变更事项-药物警戒负责人】 报告要求:如实填写药物警戒负责人相关信息,上传上海市药品生产企业变更备案表和新任药物警戒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包含学历证书、任命书、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