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强制性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31部分:带内部电源的体外心脏起搏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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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2-31部分:带内部电源的体外心脏起搏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现重新起草,修改转化IEC 60601-2-31:2020,代替YY 0945.2-2015。该计划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该标准是9706系列标准的第2-31部分,建议该标准发布后,与GB9706.1-2020同步实施,即2023年5月1日实施。

请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实施日期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1531前以电子邮件形式(sactc10sc5@126.com)反馈至TC10SC5秘书处邮件主题请注明标准名称或标准计划号。如无意见,也请邮件反馈说明。逾期无回复,按无意见处理。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知道的专利信息一并提交。

标准征求意见稿等资料可登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网站或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网站下载。

联系人:叶莎莎,021-38019900-1275

秘书处邮箱:sactc10sc5@126.com

特呈函,请于函复

 

附件:1.意见反馈表

2.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 国医技2021-60号 征求意见公文(YY9706.231).pdf
  • 国医技2020-60号 附件1意见反馈表(SC5).doc
  • 国医技2020-60号 附件2-1 第2-31部分+体外起搏器(征求意见稿)-20210330.pdf
  • 国医技2020-60号 附件2-2 编制说明(YY 9706.2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