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大厅工作提示
2020-01-31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经研究,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受理服务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大厅对外服务开放时间为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暂停大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许可业务现场办理和咨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邮寄申报资料的形式办理业务,审批结果证明文件以邮寄送达方式为主。咨询电话:021-63269368、021-54909378、021-54909346;传真:021-54909341;电子邮箱:shoulitai@smda.sh.cn。
三、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特殊产品的申报,可随时与大厅联系。
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