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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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食品安全,确保市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鲜、冻畜禽肉的消费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市面上畜禽肉主要有热鲜肉、冷鲜肉、冷冻肉这三种。热鲜肉是指传统的凌晨宰杀、清早上市、不经冷却加工的畜肉。冷鲜肉(或称冷却肉)指按照严格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的加工要求,采用科学的屠宰加工工艺,在低温环境下进行分切加工,使屠体或后腿肌肉中心肉温在24hr内迅速降至0∼4°C,并在以后的加工、运输、销售环节中始终保持0∼4°C的冷链的一种新型预冷加工肉。冷冻肉是指将肉置于-18°C以下或更低的温度环境中冷冻并保存的畜肉。

  一、销售场所是关键,检疫合格有保障

  活畜(如猪牛羊兔等)禽(如鸡鸭鹅等)宰杀、加工后,不经过冷冻处理的肉为鲜畜禽肉,在-18℃以下冷冻处理的肉为冻畜禽肉。

  购买鲜、冻畜禽肉,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且具备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的商超或农贸市场。购买猪肉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购买牛肉、羊肉、禽肉等其它畜禽肉时,要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与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对于进口肉类,可索要并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相关证章或证章不全的,应避免购买。

  二、感官指标细分辨,包装标识要注意

  购买鲜畜禽肉时,应仔细观察其感官指标是否正常,如表面有一层微干的外膜,有光泽;表面微干或湿润,但不粘手;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

  购买冻畜禽肉时,应重点查看冷冻展示柜运行温度是否正常。如有包装,应选择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的产品,避免购买解冻变软、包装袋内冰霜较多的产品。

  三、冷藏冷冻须及时,即买即食是最好

  购买的鲜、冻畜禽肉应尽快烹调食用。如需临时储存,应用保鲜袋或保鲜膜包装后置于冰箱冷藏,避免裸露并与其他食物混放,鲜畜禽肉在冰箱冷藏室存放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

  畜禽肉较长时间冻藏或反复解冻,会导致食用品质和营养价值降低。如需冷冻存放,要尽量切成小块、减少存放时间、尽快食用。鼓励按需购买,即买即食。

  四、加工工具需洁净,烹调加热要熟透

  加工畜禽肉时,切肉案板和刀具须清洗干净,同时注意生熟分开操作。烹调畜禽肉时,使肉从外到内均被充分加热,有效杀灭肉中可能存在的致病微生物,完全熟透后方可食用。如在家食用涮肉,夹生肉与熟肉的餐具应分开使用,不宜混放;生肉加入涮肉锅中后,需要等汤沸腾一段时间后再食用。此外,肉类菜肴烧熟后要尽快食用,剩余的肉菜,应回锅充分加热后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