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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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监业〔2021〕1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沪府办〔2021〕54号)的要求,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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