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二批)的公示(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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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申报资料目录及要求》的有关要求,开展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形成了第二批60个中药配方颗粒拟公示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将意见反馈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卓阳,毛秀红

电话:021-54909077;021-38839900-26602

电子邮件:maoxh71@163.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28号

邮编:200233

附件: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二批)公示稿


序号

配方颗粒名称

序号

配方颗粒名称

1

艾叶配方颗粒

31

蜜麸炒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2

白花蛇舌草配方颗粒

32

蜜麸炒枳实(甜橙)配方颗粒

3

薜荔果配方颗粒

33

蜜炙款冬花配方颗粒

4

瘪桃干配方颗粒

34

蜜炙枇杷叶配方颗粒

5

炒瓜蒌皮(栝楼)配方颗粒

35

牡蒿配方颗粒

6

炒黄芩配方颗粒

36

木瓜配方颗粒

7

炒桑枝配方颗粒

37

南沙参(轮叶沙参)配方颗粒

8

炒薏苡仁配方颗粒

38

南葶苈子配方颗粒

9

醋鳖甲配方颗粒

39

糯稻根配方颗粒

10

醋龟甲配方颗粒

40

佩兰配方颗粒

11

大血藤配方颗粒

41

沙苑子配方颗粒

12

地骨皮(枸杞)配方颗粒

42

山楂(山楂)配方颗粒

13

地榆炭(地榆)配方颗粒

43

石韦(石韦)配方颗粒

14

灯心草配方颗粒

44

天葵子配方颗粒

15

冬瓜皮配方颗粒

45

仙鹤草配方颗粒

16

莪术(蓬莪术)配方颗粒

46

徐长卿配方颗粒

17

关黄柏配方颗粒

47

盐橘核配方颗粒

18

鬼箭羽配方颗粒

48

野葡萄藤配方颗粒

19

桂枝配方颗粒

49

薏苡根配方颗粒

20

淮小麦配方颗粒

50

薏苡仁配方颗粒

21

藿香配方颗粒

51

郁金(广西莪术)配方颗粒

22

绞股蓝(绞股蓝)配方颗粒

52

预知子(三叶木通)配方颗粒

23

金樱子配方颗粒

53

浙贝母配方颗粒

24

连钱草配方颗粒

54

制狗脊配方颗粒

25

鹿衔草(鹿蹄草)配方颗粒

55

制黄精(多花黄精)配方颗粒

26

马兰根配方颗粒

56

制女贞子配方颗粒

27

猫爪草配方颗粒

57

制山茱萸配方颗粒

28

玫瑰花配方颗粒

58

制乌梅配方颗粒

29

蜜麸炒白芍配方颗粒

59

制五味子配方颗粒

30

蜜麸炒僵蚕配方颗粒

60

紫苏叶配方颗粒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 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第二批60个).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