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询《上海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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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

  你局《关于“九朵玫瑰花汁饮品”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之规定,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rugosacv.Plena)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函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9日

  (联系人:应重华,电话:6335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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