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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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监综〔2023〕121号

机关各处、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2023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扎实推进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对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促发展,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围绕重点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1.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和集成式发布。结合药品监管领域政策特点,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举措,会同各业务部门梳理药品监管领域重点政策文件标签,试点选取部分药品监管领域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动态形成文件标签目录,推送市政府集成式发布。

2.持续做好监管信息公开。做好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适用性解读。

3.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新一轮生物医药产业上海方案发布,做好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发布和解读。

4.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局门户网站发布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目录,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完善动态归集和更新机制。

二、优化政策沟通措施,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5.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政策发文部门要“应解读、尽解读”。涉及公众企业利益的政策文件材料,各政策发文部门要在提交发文时,同步提交政策解读材料。

6.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各政策发文部门在政策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前,提交草案解读材料,同步开展草案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

7.配合市政府开展政策解读评价。重点围绕政策解读的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以及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样化解读形式等方面,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材料公众互动评价。

三、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8.集中组织8月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药品安全领域,8月集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公众互动。

9.打造药监政策公开讲品牌。结合重点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打造药监公开讲品牌,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政策宣传。

10.多形式宣讲惠企利民政策。围绕药品监管领域政策,各政策发文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惠企利民政策;强化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11.编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市药品监管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12.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各决策部门结合阶段性完成情况,对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整合发布。

13.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各决策部门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决策议题,其中,列入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前需完成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相关事宜。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14.公开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决策制订部门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五、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加大公众回应力度

15.做好政府互动渠道日常维护。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留言选登。

16.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各政策发文部门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发文页面备注“关联一网通办办事事项页面”,在政策文件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实现“阅后即办”。

17.做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18.加强政策留言板动态维护。各政策发文部门要加强对政策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提供咨询回应信息,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发布,同步向12345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推送,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六、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19.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

20.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结合标准化成果运用,重点围绕医疗器械智慧审评审批,面向企业公众开发公开产品。

七、加强沟通交流回应公众诉求,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

21.强化便民沟通和指引。落实首接联系机制,各办理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实质性解决。

22.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部门结合信息审核,加强保密审查,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重点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级

23.强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作用。适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情况。更好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

24.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发挥局政务公开办作用,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和专题会,推进集成式发布试点、政策公开服务等重点专项工作,分析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

2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市药品监管局系统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6.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按季度提示工作重点,结合第三方评估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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