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0625)
2013-06-27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海协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3年5月18日向你单位发出第2120122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13年6月3日前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代收机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最高为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罚款数额。但你单位至今未全部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指定银行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现要求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上海市柳州路615号1号楼507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电话:61675728、61675391

  联系人:张娇燕、诸程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