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先行 创新驱动,促进本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
2023-12-11 来源:市药监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药品零售行业是医药行业的产业下游,也是面向公众的窗口行业,覆盖面广、活跃度高,直接关系到公众对药品质量和服务的切身感受。上海药监部门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针对药品零售行业内在特点,积极思考、综合部署,持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围绕“四个聚焦”,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一是聚焦“新”字,制度先行促规范。针对新产品、新业态,研判风险、深入调研、提前谋划,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分析细胞治疗药物供应链结构,在研究制定《上海市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参与中国医药商业行业协会起草发布团体标准《零售药店经营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治疗药品服务规范》,指导组织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形成《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工作文件,指导检查员开展药店许可与监督检查,着力加强细胞治疗类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面对药品网售规模高速增长下行业引进数字化设备提升发货效率的需求,深入一线调研门店和设备运营特点,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形成试点工作方案,在严格遵守实体门店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不降低执业药师配备和审方要求的基础上,强调总部统一计算机管理和专人专管,发挥数字化系统拣货、打包优势,稳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聚焦“综”字,协同治理保安全。为解决零售药店监管过中存在药监、医保、卫生等多部门执法问题,根据市府关于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要求,出台《医保定点药店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围绕监管全要素、内容全覆盖、流程全闭环、执法全协同、数据全共享、结果全公开,开展医保定点药店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为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管控,联合公安、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严防流弊风险。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推进药品零售行业管理,牵头市商务委、医保、卫健等七部门推动《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修改完善,坚持“以网管网”,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指导区局开展数字药仓课题研究及先行先试;聚焦药学专业人员药学服务管理,深化医保定点药店联合惩戒,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三是聚焦“数”字,“上海药店”护民生。以小药店服务大民生为切口,聚焦数字化赋能药店管理和药学服务,徐徕局长在主题教育期间,带领课题组广泛调研、反复论证、挂图作战,全力打造升级“上海药店”这一公益性、权威性数字化药学服务平台。通过与全市零售药店建立数据接口,集成药品基础信息、药品在售信息、药店基本信息、药店许可监管信息、药学服务人员信息、医保药品和门诊统筹药店六类信息,让市民找药、购药、用药更便利、更安心。依托于历年来强化社会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加强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建设成果基础上,首次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管理为主的公益药学服务机制,组建了一支公益服务药师队伍,开展在线用药指导。在横向、纵向汇集公共数据资源基础上,平台通过构建模型开展全市药品销售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服务政府监管决策,进一步推进了零售监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四是聚焦“促”字,加强普法促共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防范质量风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上海药监部门强化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多场“沪”药守法大论坛,第一时间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网络交易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药品流通重要法规的宣贯培训和问题交流。同时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协会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帮互学”交叉检查和结果讲评,促进行业自查自纠、共同进步。为了更好地普及药品监管改革和服务政策,在“全国用药月”期间依托全市200多家科普站开展“六进”活动,举办药品监管改革和服务政策宣介会、政企交流会,进行精准普法,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合规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

  市药监部门将持续围绕“强监管、排风险、提能力、促共治”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和能力水平的提升,系统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工作举措,打好药品监管“组合拳”,织密药品安全“一张网”,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