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全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呼吸机质量安全监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
2020-04-27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23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召开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呼吸机质量安全监管视频调度会议。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听取部分省局和生产企业关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呼吸机产品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和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市药品监管局闻大翔局长在上海分会场出席会议并作汇报发言。

会议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供应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加强防疫用器械监管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生产企业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视频调度会后,市药品监管局对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进行再强调、再部署。闻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相关企业必须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控能力、严把产品质量关,对企业可能存在的质量和法规风险全面梳理,确保疫情防控用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将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市药品监管局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术廷,器械监管处、器械注册处、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本市8家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在上海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