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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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召开本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专题会议,通报疫情发生以来本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情况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术廷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相关企业应按照《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5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出口工作,保障出口医疗器械的质量。

郭术廷副局长对相关生产企业为我市防疫医疗物资保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不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执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增强管理能力,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质量相关人员和设施设备的资源配置,做好高风险环节排查,履行应急审批中材料补充和验证工作的相关承诺。三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重视国内外法规标准异同,稳妥有序做好产品的出口工作。

本市24家防疫医疗物资器械生产企业以及市药监局器械监管处、器械注册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