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51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28 来源:市药监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沪药监提案〔2022〕56号

姚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芳香疗法精油标准,让我国精油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和促进中国特色植物精油化妆品发展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2021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经济信息化委与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其中,在“重点领域”的“前沿科技”“铸造强链条行动”任务的“加快高品质原料和包装攻关”和“加快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等部分内容中提出,深入研究生物工程学、皮肤科学、植物学等各学科前沿科研成果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加强在生物工程与制剂新技术、皮肤健康产业、天然来源功能性物质提取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对标国际,以生物、化学新原料开发技术为支撑,以植物资源提取的功效成分为特色,开展高品质原料、创新配方、高科技包材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新原料、功效原料、香精香料和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原料的攻关,将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发化妆品原料成分的注册备案申报,纳入创新指导服务项目;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化妆品的研究开发体系,参与化妆品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订修订。推进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化妆品发展是促进本市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重点领域之一,我局正按照行动计划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

您提案中“芳香疗法”使用精油的主要预期作用是对人的心理和生理进行调理,有些使用方式也并非施用于人体表面,故不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所指的化妆品。如若“芳香疗法”使用精油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的定义,则将按照化妆品进行监管。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在规范化妆品类精油产品方面,当前,我市根据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正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将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及化妆品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内容之一。

二、关于精油产品的标准化问题

国家设有全国香精香料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精油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上海香料研究所。相关企业或单位如有申请国家或行业标准立项事宜的需求,可联系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相关企业或单位如有申请上述标准立项事宜的需求,可联系提供指导。

三、关于芳香疗法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上海中医药大学已与国际专业芳疗师协会开展合作,制定“中华地区中医芳疗传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传统医学科普和创新基地。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正在开发中医药芳香类保健产品,其中包括精油类产品。上海中医药大学已获国际疗法考试委员会认证授权,可开展芳香疗法研究、相关从业人员和师资人才教育培养及职业培训。

感谢您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积极建言献策,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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