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2021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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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简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依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旨在围绕我国化妆品安全监管急需解决的原料质量和安全管理、终产品安全风险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人体安全及功效评价等问题,利用信息化技术、前沿分析技术以及计量学等技术,开展搭建智慧监管、基础数据、风险预警、检测技术、安全评价、法规标准、国际交流和人才培养等专业平台的研究,形成发展趋势引领型、关键技术突破型、多技术运用平台型相结合的化妆品监测评价技术支撑体系,缩小与国际化妆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差距,消除贸易技术壁垒,达到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研究技术水平。
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重点实验室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扩大开放交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规定,特设立开放研究课题,欢迎国内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进行申报和合作研究。
二、征集方向
1.支持领域:化妆品中纳米颗粒的分析技术、化妆品中元素形态的分析技术、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分析技术
2.执行期限:2021.4-2021.12(一年期)
3.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且非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联合单位固定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化妆品检验或相关分析仪器应用领域具有较好的理论和技术积累;
2. 申请人必须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3. 经费的使用需符合上海市及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4. 申请课题研究内容须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方向,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5. 项目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1)化妆品中二氧化钛和氧化锌纳米颗粒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2)化妆品中三价铬、六价铬的形态定量分析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3)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分析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4)形成国内防晒化妆品中二氧化钛和氧化锌纳米颗粒含量的现状分析报告;(5)至少投稿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论文1篇,两年内发表。
四、成果管理
1.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所有;
2. 课题产出的论文均应第一署名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NMPA Key Laboratory for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Cosmetics)”,并在论文中写明由本开放性课题资助。
五、申请受理
申请人请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请书快递给联系人(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版至邮箱yuyujian2005@163.com。
联 系 人:于建
联系电话:18001679925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二期化妆品室
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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