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 第20号)
2020-03-18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汕头市美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追美?女士雪肤活力霜等2批次护肤类产品,广州阿贝阿妈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松花爽身粉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浙江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0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0号通告附件.doc